各学院:
2022届学生已经毕业离校,根据省教育厅和各地人事局统一安排和毕业生就业工作需要,需尽快将已就业派遣的毕业生档案进行转递或邮寄,确保不影响毕业生使用,现将我校毕业生档案移交工作安排如下:
一、移交时间
2022年7月18日前
二、移交地点
老校区行政楼四楼学籍档案室
三、相关要求
1、各学院必须以辅导员为单位按时移交,辅导员亲自带队,未按时移交的将进行排名通报。
2、移交前认真检查档案袋内资料是否齐全,签字是否完整,盖章是否完整,有问题及时处理;
3、检查完毕后进行封档,学生的就业报到证下联(白色)撕下封入档案,每个档案袋贴密封条一条,加盖学生处公章5枚。
4、移交时以班级为单位分别填写《档案放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学生信息登记表》、《档案放省内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以外学生信息登记表》、《档案放河南省以外学生信息登记表》,以上内容纸质版均一式两份,档案袋排放顺序必须和名单顺序一致,以便存档核对,否则,不予接收。电子版发至陈丹丹老师钉钉。
5、特别提示:辅导员移交提供的学生手机号必须是学生本人手机号,能打通、能联系到学生本人,否则,邮局退回后不再邮寄。附件2表格内档案邮寄地址一定写报到证抬头名称。另,河南省外档案邮寄地址需填写本人接收详细地址,是个人收件地址的一定要具体到门牌号或村组,外省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接收的,一定要具体到城市、区、街道、门牌号等(例如青海省XXX市XXX区XXX路XXX号人才交流中心)。
6、按照上级要求档案邮寄采用国家邮政总局和教育部、人社部统一指定的《高校学生档案专用袋》进行EMS邮寄、转递,其他快递无效。
7、未就业毕业生档案暂存于辅导员处,稍后学生处统一通知再行移交,也可根据学生需求派遣至学生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
8、自2021年起,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只接收在市内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区、管城区、高新区、经开区、惠济区、航空港区、郑东新区等9区就业的毕业生档案,其余下辖县市区均要派遣至相应市县人才交流中心,请各学院认真审核,以免被退回。
9、注意:能接收学生档案的必须是省内18个地市级人才交流中心;项城市、鹿邑县、新蔡县、固始县、邓州市、永城市、兰考县、巩义市、长垣市、滑县、汝州市等11个直管县;提出接收档案的国企、政府机构等,学生个人不能接收档案。
10、有特殊需求急需的学生,例如考上研究生的毕业生、找到正式工作急需档案的毕业生,可以凭调档函提前封档转递邮寄。
各学院要统筹好搬迁和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不影响毕业生正常使用,影响毕业生使用的,由相关学院和辅导员向学生做出解释,如有问题请随时咨询学生处齐瑞强老师、13673384880
陈丹丹老师 15239061679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