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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4级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测评的通知
日期:2024-09-26  发布人:  浏览量:

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2021】10号)文件精神,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现决定2024级新生开展心理健康测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2024级新生(2024级本科、专科、专升本)

二、时间

202410月8日至20241023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三、测评地点

东、西校区微机室

四、测评方式

(一)测评网址http://xl.hhjtxy.cn/psy/login.aspx(操作步骤见附件2

(二)登录账号学号

登录密码Xs+身份证后6位+@(例如Xs031278@

五、测评结束后工作

(一)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在各个分数段随机抽样约5%的学生,由学院相应班级的辅导员、学院心理健康负责人、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进行一对一访谈。

(二)未被抽到的同学,可以带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自行到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进行查阅并可预约心理咨询师进行专业解释。

六、工作要求

(一)重视心理测评工作。各二级学院领导一定要重视心理测评工作,给予必要的关注和支持,善始善终地完成这项工作。各班级辅导员对此项工作要高度负责,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全体新生参加心理测评

(二)本次心理健康普查由学生处具体负责实施,各二级学院辅导员作为施测主试,测试指导语参考附件3,组织学生认真完成2个量表准确测试出每名学生的心理状况和性格特征,真正体现本次测评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三)测评旨在了解同学们的心理状况,不影响学籍、入党、考研、奖惩、就业等,所有问题答案无对错之分,按真实情况回答即可。

(四)如在学生测评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各班辅导员汇总后报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未尽事宜,请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

 

联系人:石伟,0391-7586015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办公地点:东校区19号楼215室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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